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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皱的一般费用,无资质医疗美容频发纠纷 有人术后面部出问题甚至伤残 法院提醒:要选正规机构

除皱方法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除皱方法归档 最新发布 网站地图

近年来,不少爱美人士会选择到医美机构接受双眼皮手术、隆鼻、瘦脸、丰唇等面部整形类服务,希望让自己的“脸面”更美、更漂亮。但北京顺义区法院3月15日介绍,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医疗美容纠纷民事案件不断增长,2022年更是呈现爆发趋势。相关案件中,面部整形类占比高达66.7%。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包括顺义法院在内,近期国内部分地区法院发布了多起涉及无资质人员为市民提供面部医美服务的案件,有消费者接受无资质人员手术后出现面部变宽等问题,甚至有消费者接受手术后出现左眼盲目的伤残情况。法官提醒,消费者在寻求医美服务时,应选择资质健全的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高风险,机构正规是底线”。

北京顺义法院:去年医疗美容纠纷案件呈爆发趋势 案件中面部整形类占比超六成

3月15日,北京顺义区法院召开医疗美容消费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会上顺义法院民三庭庭长王晓磊介绍,近年来,顺义法院受理的医疗美容纠纷民事案件不断增长,其中,2022年案件数量呈爆发趋势,同比增长166.7%。案件类型主要涉及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顺义法院介绍,相关案件中,双眼皮手术、隆鼻、瘦脸、丰唇等面部整形类占比66.7%。但这些直接关系到爱美人士“脸面”的医疗行为,竟被一些无资质人员盯上了。

顺义法院介绍,2021年11月,王丽(化名)在某医美机构进行“除皱、泪沟、3D织网提升”项目,由医师陈某进行手术,花费10980元。术后王丽面部变宽、皮肤明显凹凸不平且痛感强烈。

针对这一情况,陈某回复说系术后反应,可继续观察。同年12月1日,王丽告知陈某上述情况依旧存在,已准备就医。12月10日,陈某向王丽退还4000元,后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随后,王丽向相关部门反映该机构非法医疗美容问题。

2022年2月16日,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机构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王丽诉至法院,主张该机构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还服务费并支付三倍赔偿。

法院判决认为,某医美机构明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陈某明知其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二者却未如实向王丽披露上述信息,并对王丽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该医美机构、陈某的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最终法院判决退还服务费并支付三倍赔偿。

在另一起案件中,王华(化名)通过微信与某美容公司预约医疗美容项目,某美容公司称帮其预约刘医生,王华表示同意。2021年7月1日王华在进行红蓝光项目时,发现面诊人员并非刘医生,而是没有医师资质的晋某。

王华向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卫健委随后作出行政处罚,认定某美容公司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王华后诉至法院,要求某美容公司退还诊疗费并支付三倍赔偿。

法院介绍,红蓝光项目的操作需要由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而在王华就诊的过程中,刘医生未为王华提供面诊及操作具体项目,故法院认定某美容公司行为构成欺诈,判决退还诊疗费并支付三倍赔偿。

业务员看过几次手术后私下为客人服务 导致消费者左眼盲目伤残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涉及无资质医美服务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甚至有消费者因此伤残。

江苏无锡市新吴区法院近日通报的一起案件显示,2018年,被告人陈某进入某医美机构担任业务员,负责给客户介绍医美项目。工作期间,陈某偶然旁观了医生给客人实施提眉、祛眼袋手术的全过程,她打起了“偷师”的主意,经常找机会旁观医生操刀,时常自己练习,后在未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以相对便宜的价格私下上门给客人实施提眉、祛眼袋等微整形手术。

2019年下半年,被害人黄某支付定金要求陈某为其实施提眉加祛眼袋手术。后陈某赶至黄某所在城市,在酒店客房为黄某实施了提眉和祛眼袋手术,造成被害人黄某左眼肿胀、左眼下直肌肿胀、左眼球受压,致左眼视神经萎缩、左眼无光感。经鉴定,黄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左眼盲目5级评定为八级伤残。

2021年4月29日,被告人陈某至公安机关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赔偿黄某人民币37万元,并取得谅解,另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人民币12230元。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陈某系自首,并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并退出违法所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官提醒:机构正规是底线 核实清楚医用材料来源

针对此类案件频发的情况,北京顺义法院民三庭庭长王晓磊也坦言,随着人们对医疗美容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也促进了“医美市场”的发展。但随之出现的非法开展医美活动、虚假宣传、假冒伪劣、手术失误等行业乱象频发,不仅严重损害了医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王晓磊提醒,消费者在寻求医美服务时,应选择资质健全的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高风险,机构正规是底线。医美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可通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公布的权威资料和数据查询机构是否具备“三正规”,即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医生及产品。

在机构方面,消费者可以选择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或设有医疗美容科室的综合医院就医;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要了解清楚医护人员是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对于使用的主要医用材料(如注射药物、植入假体等),要核实清楚其来源、是否带有防伪标志,还可以对产品进行扫码查验真伪。

此外,消费者要充分认识医疗美容的诊疗风险。医疗美容行为存在技术风险、填充物风险和麻醉风险等多重风险,消费者进行医疗美容服务前应对诊疗风险充分了解并合理评估,理性作出选择。同时,应仔细阅读和了解风险告知书、知情同意书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医师详细解读,在充分了解可能产生的诊疗风险后再行签字。在医疗美容过程中,如发现诊疗机构有医疗不规范、病历记录不完整的情形,消费者可立即纠正或停止接受服务并向相关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反映。

最后,消费者要及时索取留存相关证据材料。首先,固定术前术后形态,包括但不限于术前照片、术前病历资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如有必要,可以在进行医疗美容前,到普通医院对将要进行的诊疗项目进行检查,并询问医师现在的身体状况是否允许进行该项医疗美容手术。其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选择实名就医,且将诊疗费用直接支付至诊疗机构账户中,及时索取并保存好医疗费票据、就诊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最后,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鉴定机构,主动提供合规的就诊病历、诊断证明等鉴定材料,积极履行举证义务,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实习生 朱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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